塞浦路斯企业税收政策简介
1. 税收体系和制度
塞浦路斯本地公司应对其全球所有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为属人税制; 非本地公司只对塞浦路斯常设公司的收入和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企业所得 税,为属地税制。企业处置不动产及非上市公司股权获得的收益,要缴纳 资本利得税。其他主要税种还有增值税、工资税、国防税等。在商业并购 及分拆时,财产或股权的转移不进行课税。塞浦路斯居民控股的公司可享 受税收优惠政策。
2. 主要税赋和税率
塞浦路斯主要税种及税率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 见下表。
【企业所得税】2013年起适用12.5%的单一税率。
【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塞浦路斯居住超过183天的人 被认为是纳税意义上的塞浦路斯居民,应就其来自塞浦路斯国内和国外的 收入总和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累进税率,见下表。
表3:塞浦路斯个人所得税税率(2011年至今适用)
应税收入(欧元) 税率(%)
0-19500 0
19501-28000 20
28001-36300 25
36301-60000 30
60000以上 35
资料来源:中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经商参处
【增值税】企业提供商品和服务或进口货物时应缴纳增值税。标准税 率为19%,低税率为9%和5%,部分商品和服务适用零税率。具体说来, 适用零税率的商品和服务包括航海船舶和飞行器的销售、租赁和维修,不 动产租赁,财务服务,博彩,医疗服务等;适用5%税率的商品和服务包 括作家和艺术家提供的服务,水和果汁,医疗产品等;适用9%税率的商 品和服务包括餐馆服务,烈酒、白酒和啤酒销售、乘客及其行李的海运服 务等。凡不适用零税率和低税率的商品和服务都按照标准税率征收增值税。
【资本利得税】按20%的单一税率征收。
【社会保险费】塞浦路斯通过“社会保险计划”为员工提供产妇津贴、 疾病津贴、失业救济金、老年养恤金等福利。社会保险费以员工工资为基 数计算,有最高金额限制,每年进行调整。
表:塞浦路斯社会保险费费率
费目名称 雇主缴纳(%) 雇员缴纳(%) 个体经营者(%)
社会保险基金 7.8 7.8 14.6
失业基金 1.2
人力资源发展基金 0.5
社会凝聚基金 2.0
假日基金 8.0
总和 11.5 7.8 14.6
资料来源:中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经商参处
【其他税费】塞浦路斯其他税费还包括不动产税和国防费等。具体见下表。
表:塞浦路斯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税率(%) | 备注 | |
企业所得税 | 12.5 | ||
资本利得税 | 20 | ||
个人所得税 | 0-35 | 累进税率 | |
增值税 | 0/5/9/19 | 提供商品和服务以及进口商品时征税 | |
不动产税 | 0 | 以1980年1月1日不动产市场价值计征,从2016年 开始减征75%,从2017年开始废除 | |
社会 保险 费 | 社会保险基金 | 7.8 | 按照雇员月工资收入征税,每月最高4533欧元 (2014年起),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 |
人力资源发展 和失业基金 | 1.7 | 按照全部工资额度进行征税,每月最高4533欧元 (2014年起),由雇主缴纳 | |
假日基金 | 8 | 按照全部工资额度进行征税,每月最高4533欧元 (2014年起),由雇主缴纳,可抵免节假日工资 | |
社会凝聚基金 | 2 | 按照全部工资额度进行征税,由雇主缴纳 | |
国防费 | 20 | 对分配给居民个人的股息进行征税,由付款方从股 息收入中直接扣除代交 | |
30 | 对分配给居民个人的利息进行征税,由付款方从股 息收入中直接扣除代交 | ||
3 | 对房租收入进行征税,由出租方缴纳 |
资料来源:中国驻塞浦路斯大使馆经商参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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