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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诉讼文书常用术语

 

以下是英文诉讼文书中常见的法律术语及其简要解释,供参考:


1. 当事人相关术语

  • Plaintiff(原告): 提起诉讼的一方。
  • Defendant(被告): 被起诉的一方。
  • Appellant(上诉人): 提起上诉的一方。
  • Respondent(被上诉人): 应对上诉的一方。
  • Petitioner(申请人/请求人): 在非诉讼程序(如离婚、遗嘱认证)中提出请求的一方。
  • Respondent(被申请人): 针对请求作出回应的一方。

2. 程序步骤术语

  • Complaint(起诉书): 原告提交的正式指控文件。
  • Answer(答辩状): 被告对起诉书的正式回应。
  • Summons(传票): 通知被告被起诉并要求其出庭的文件。
  • Discovery(证据开示): 双方交换证据的阶段。
  • Subpoena(证人传票): 强制证人出庭作证或提交证据的命令。
  • Deposition(庭外证言): 在法庭外记录的证人证词。

3. 法律文件名称

  • Affidavit(宣誓书): 书面宣誓证词。
  • Pleading(诉辩状): 原告和被告提交的正式书面陈述(如起诉书、答辩状)。
  • Brief(法律意见书): 律师提交的法律论点摘要。
  • Motion(动议): 请求法院作出特定裁决的申请。
  • Judgment(判决): 法院对案件的最终决定。
  • Injunction(禁令): 法院要求或禁止某行为的命令。

4. 常见动议(Motions

  • Motion to Dismiss(驳回动议): 被告请求法院驳回起诉。
  • Motion for Summary Judgment(即决判决动议): 请求法院不经审理直接判决。
  • Motion to Compel(强制动议): 要求对方遵守证据开示义务。
  • Motion in Limine(审前动议): 请求法院排除某些证据。

5. 证据相关术语

  • Hearsay(传闻证据): 非证人亲身感知的陈述,通常不可采纳。
  • Exhibit(物证): 庭审中提交的实物证据(如文件、照片)。
  • Admissible Evidence(可采信证据): 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 Privilege(特权): 保护特定信息免于披露(如律师-客户特权)。

6. 判决与责任

  • Liability(责任): 法律上的过错或责任认定。
  • Damages(损害赔偿金): 法院判定的经济赔偿。
  • Punitive Damages(惩罚性赔偿): 为惩罚被告恶意行为而判的赔偿。
  • Default Judgment(缺席判决): 因被告未应诉而直接判原告胜诉。

7. 法庭命令

  • Order(命令): 法院的书面决定(如临时禁令)。
  • Writ(令状): 法院强制执行某项权利的命令(如扣押令 Writ of Attachment)。
  • Stay(中止令): 暂停执行某项法律程序或判决。

8. 上诉相关术语

  • Appeal(上诉): 请求上级法院审查原审判决。
  • Remand(发回重审): 上级法院将案件退回下级法院重新审理。
  • Reversal(撤销原判): 上级法院推翻原审判决。

9. 常见拉丁术语

  • Habeas Corpus(人身保护令): 要求释放被非法拘留者。
  • Pro Se(自我代理): 当事人自行辩护,无律师代理。
  • Res Judicata(既判力): 已判决事项不得再次诉讼。
  • Stare Decisis(遵循先例): 法院应遵守先前的判例。
2025年2月8日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