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企业税收政策简介
1. 税收体系和制度
【税务管理机关】瑞典税务机关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地区税务局组成。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发布税收法规、税收法规的行政解释、税务建议以及管 理地区税务局的税收政策。地区税务局负责中央及地方各税的具体征收工 作,在国家税务总局下属的10个区域性征税机构中,斯德哥尔摩、马尔默、 哥德堡3个区域性征税机构设有大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办公室。各级税务部 门执行税法并向法律负责,具有完全的独立性,政府、议会都不能干预税 务机关的工作。瑞典所有的税法都由议会通过颁发,议会设有税收委员会, 专门负责税收事项。税法一经颁布,就具有法律上的权威性。除了各单行 税法外,瑞典还有统一的征管法,以作为各税种征收共同依照和遵循的法 律依据。瑞典专门设有行政法院,组织形式与普通法院相同,主要职责是 专门审理税收诉讼案件。行政法院有关税收诉讼的一些重要判例也作为瑞 典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管理体制】瑞典税收管理体制比较集中,中央政府掌握绝大部 分税收收入。中央收入主要来源于增值税;地方政府收入主要来源于个人 所得税。地方政府只征收个人所得税及一些附加税。瑞典国家税务局隶属 于财政部,具体负责全国的税务管理工作。
2. 主要税赋和税率
瑞典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课税制度。现行主要税种有:个人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社会保障税、土地和财产税、森林税、彩 票税、资产税、净财富税、广告税、烟草税、酒类制品税、注册登记税、 印花税和年度车辆税。所得税是瑞典地方税的主体税种。
在瑞典注册的公司和外国法律实体之间有一个明显的区分,g卩:在瑞 典专利和注册局注册的公司被认为是瑞典公司,不符合此条件的则为外国 公司。瑞典公司要承担国家所得税、某些工薪税和社会保障费,但不缴纳 地方所得税和国家净财富税。
【公司所得税】瑞典法律规定了不同的实体形式,如合伙企业(有限 责任和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经济协会(如合作社)、互助保险公司和股 份公司。在这些实体中,各类合伙企业不作为单独实体课税,其成员单独
缴纳国家税。瑞典公司(股份公司)应就其各种来源的所得缴纳国家所得 税,外国公司也应就相关所得纳税。
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净额征收。公司的全部所得都应作为营业所得, 包括出售股票、不动产或其他资本性资产所获得的收益纳税。正常经营过 程以外处理某些资本性资产(主要是证券)所发生的亏损只能以同类资本 所获收益抵扣,当年抵扣不完的,可向后结转。正常经营过程内处理资产 的亏损可全部冲抵其他所得。瑞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票收益,只有一半是 应纳税的,其亏损也只有一半是可以扣除的。
外国公司应就来源于瑞典的不动产所得、与在瑞典运营的工商企业实 际有联系的各种来源的所得,以及正常经营渠道以外处理不动产或一家企 业或企业的一部分所获得的收益纳税。原则上,分支机构与瑞典的有限责 任公司一样征税。分支机构汇回总部的利润免除预提所得税。分支机构的 账目必须独立于外国公司的账目。
瑞典自2013年起将公司税从26.3%降至22%,不仅低于OECD税率平 均25.5%,也低于欧盟平均税率23.4%,使瑞典成为新的避税天堂。对发 生在瑞典境外的税收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和瑞典法律的规定可以得到广 泛的双重税收减免。
【增值税】增值税是对在瑞典独立从事经营活动或其他经济活动中所 提供的劳务和商品课征的一种税。此外,也对进口到瑞典的商品征收增值 税。瑞典增值税被称作“MOMS”,其征收符合欧盟委员会的指导原则, 税率依不同商品和服务而不同。增值税覆盖范围很广,是瑞典一大税种。
凡在瑞典独立从事经营活动或其他经济活动过程中提供劳务和商品 的,均为增值税的纳税人。瑞典增值税的标准税率为25%,为了避免双重 征税,对于提供应纳增值税的商品、劳务和提供在瑞典境外要缴纳其他税 种的商品、劳务所缴纳的税款,给予抵扣。对某些免税交易如出口也可以 给予抵扣(又称为零税率),但大部分免税交易不给予供应商抵扣增值税 的权利。瑞典对许多行业按增值税低税率征收,适用12%税率的征收范围 主要包括:餐厅和餐厅服务(不包括烈性酒、果酒和烈性啤酒有关的服务); 食品;艺术家或艺术家财产对自有艺术作品的销售;进口艺术品、收藏品 和古董;旅馆或寄宿业的房间出租;露营业中露营场地出租。适用6%税 率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书、报纸、杂志等;客运业务;马戏团、电影院 或剧院演奏或表演的入场费;动物园入场费;运动领域的部分服务;某些 知识产权作品的授权或转让。欧盟内的货物和服务贸易适用于特殊的增值 税规则,欧盟外的货物和服务进口到欧盟要征增值税,欧盟内的货物和服 务出口到欧盟外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应就所提供的商品和劳务冲抵营业支出后向税务当局缴纳增 值税。对某些交易,如某些劳务的提供,劳务的接收人应缴纳增值税,而不是提供劳务者。特别规则允许在瑞典的外国企业所发生的增值税予以返 还。
瑞典规定,如果当月销售额超过4000万瑞典克朗,纳税人必须按月申 报,在纳税义务发生当月的次月12日前申报纳税;如果月销售额不超过 4000万克朗,但大于100万克朗,则可以按季度或按月申报,在纳税义务 发生当月的次月12日前申报纳税;年销售在100万瑞典克朗以下的小企业 则可以按年申报,也可以按季度或按月申报,在按年度申报的情况下,纳 税人可以在纳税义务发生当月的次月26日前申报纳税。
【消费税】消费税在瑞典是选择型消费税。由于消费税具有转嫁容易、 征收阻力小、选择性强的特点,一百年前消费税就是瑞典政府最重要的财 政收入来源,对于取得更多的财政收入具有一定的作用。
瑞典近年也采取了一些扩大消费税范围和提高税负的措施。瑞典对从 广告业到杀虫剂共21个税目的产品和服务征收消费税,但主要是针对能 源、环保、道路车辆、酒和烟4大税目的产品征收消费税,特别是对能源 及环保征收的消费税占到2/3左右。对酒精含量在8.5%-15%的葡萄酒每升 征收25.2瑞典克朗的消费税。目前消费税收入占瑞典全部税收收入的8% 左右,其中进口消费税全部上缴欧盟。
表:瑞典主要消费税及税率
税目 子税目 税基 税率 归属
烟 卷烟 支 1.52克朗/支+零售价1% 中央税
烟 烟丝 公斤 1.852克朗/公斤 中央税
烟 雪茄烟 支 1.34克朗/支 中央税
烟 咀嚼烟 公斤 479克朗/公斤 中央税
烟 鼻烟 公斤 435克朗/公斤 中央税
酒 纯酒精 升 516.59克朗/升 中央税
酒 红酒
(酒精度8.5-15%) 升 26.18克朗/升 中央税
酒 啤酒 (酒精度2.8以上) 升 2.02克朗/升/1% 中央税
酒 啤酒
(酒精度2.8含以下) 0 中央税
能源 汽油 升 3.88克朗/升 中央税
能源 燃料油 立方米 0.855克朗/立方米 中央税
能源 柴油 升 2.490克朗/升 中央税
能源 液化气 吨 1098克朗/吨 中央税
资料来源:中国驻瑞典大使馆经商参处
【资产税和财产税】瑞典本土企业不用缴纳年净资产税和财产税,外 国企业的分公司则需要缴纳财产税,在不同的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下税率不 一,缴纳财产税的外资分公司可以免除资产税。
【资本利得税】对资本利得按30%的单一税率征税。
【印花税】少数交易需交印花税。例如房地产转让按个人交易价格的 1.5%、单位交易价格的4.25%征收。
【社会福利费】雇员的社会福利费以雇员工资和福利为基数计算,由 雇主支付,包括以下费目:养老费、遗属抚恤费、疾病保险费、父母保险 费、工作损伤费、劳动力市场收费和一般工资税。国家社会福利费占雇员 月薪的31.42%。在瑞典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外国雇主不需缴纳一般工资税, 则社会福利费占月薪比例为21.77%。2015年,瑞典将年龄18-25岁个人的 社会福利费费率下调为15.49%,65岁以上个人的费率为10.21%,出生日 期为1937年及以前个人不再需要缴纳社会福利费。
【房地产税】房地产税原属于国家税,现属于地方税。房地产所有者 每年应缴纳房地产税。税率为房产“税收价值”的0.2%-2.8%,具体税率 取决于房产类型和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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